【案例】
A混凝土廠以混凝土材料販賣、運送、現場澆置為業。B營造廠於民國(以下同)100年間向A購買混凝土(澆置另找C公司負責),A、B約定B應於100年6月1日支付價金500萬元。由於景氣不佳而B經營不善,致B遲遲無法償還。A於102年3月1日以存證信函催告B給付上開欠款而未果,遂於102年9月5日提起民事訴訟,此時B可否以時效抗辯而拒絕給付?又如果B曾於102年5月25日發email給A,內容略以:「積欠之價金500萬元,待本公司資金周轉後再為給付」,則此時A於102年9月5日之起訴結果是否有所不同?
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
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
房客提前退租要付違約金嗎?
小美剛在內湖找到一個新工作,隨即找了一間中意的房子租下來,租期1年,小美並付了2個月的押金。在住了1個月後,公司想決定派小美到大陸出差1年,小美想把握這個發展升遷的機會,就向房東表示要退租,房東卻說「退租可以,但押金要全數扣除當違約金」。小美認為很不合理,究竟房客提前解約要賠償違約金嗎?
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
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
法律觀念與工程倫理對土木營建業的重要性
[本文適合土木系學生(尤其是畢業生)、各位工程先進們閱讀]
謝彥安律師與王華弘老師於本文提出3個案例:「業主特殊要求、公司同儕競爭、學術論文刊載」,來呈現台灣在工程界常見「法律觀念與工程倫理」問題。
歡迎大家一同來觀摩反思。
謝彥安律師與王華弘老師於本文提出3個案例:「業主特殊要求、公司同儕競爭、學術論文刊載」,來呈現台灣在工程界常見「法律觀念與工程倫理」問題。
歡迎大家一同來觀摩反思。
(本文刊載在杜風電子報91期:
~請尊重著作權‧引用請註明原始出處~
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
謝彥安律師104年6月11日@國立交通大學進行「工程法律專題演講」
【時間】:104年6月11日
【地點】:國立交通大學
【講題】:工程法律專題演講
【內容】:在職場上可能遭遇的法律風險防範之道。幾位學生反映相當熱情,很積極尋問相關問題,很有前途!
(特別感謝曾仁杰主任邀約暨主持)
【地點】:國立交通大學
【講題】:工程法律專題演講
【內容】:在職場上可能遭遇的法律風險防範之道。幾位學生反映相當熱情,很積極尋問相關問題,很有前途!
(特別感謝曾仁杰主任邀約暨主持)
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
謝彥安律師榮任【全國工業總會】雇主委員會委員
本委員會之任務:
(一) 研討我國勞工法規之得失,並提出建議。
(二) 舉辦勞資有關問題之調查、研討等活動。
(三) 連繫各國雇主組織,建立合作關係。
(四) 派代表出席國際雇主組織(IOE)會議。
(五) 出版簡訊及專書。
期能貢獻一己棉薄之力!
(一) 研討我國勞工法規之得失,並提出建議。
(二) 舉辦勞資有關問題之調查、研討等活動。
(三) 連繫各國雇主組織,建立合作關係。
(四) 派代表出席國際雇主組織(IOE)會議。
(五) 出版簡訊及專書。
期能貢獻一己棉薄之力!
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
謝彥安律師104年6月2日@淡江大學土木系進行「土木工程師應具備的法學觀念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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