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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6日 星期五

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

謝彥安律師107年11月16日@基隆市政府主講「107年租賃住宅及交易安全」演講

租屋市場大變革!🤫🤫🤫
1.以後租賃契約不能亂訂,新法有規定租賃應約定事項?
2.包租公/婆以後可以委託專業租賃服務業代管,政府提供許多優惠?
這些你知道嗎?

2017年5月30日 星期二

請神容易送神難-淺談強制搬遷

阿美有一間房子出租,不幸遇到一位惡房客,拒繳房租數月,阿美於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契約後,對方仍繼續霸占房屋。阿美無奈只得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遷讓房屋,歷經數個月總算取得勝訴判決。但阿美困惑的是,靠這張判決書接下來該如何強制請求對方搬遷呢?

 

2017年5月13日 星期六

#第一次上警局免驚-傳票篇

#第一次上警局免驚-傳票篇


人的一生或多或少可能遇到,
當收到警局(或檢察官)寄來的通知單(或傳票),
但生平沒上過警察局,
該怎麼辦?


2017年5月7日 星期日

買賣私下交易可否免除仲介費?

小吳委託仲介公司銷售一件不動產,因該物件條件不錯,在短期內就有許多買方透過仲介看屋並出價,但都沒有達到小吳理想的價格。小吳為提高獲利,故意與其中一位買家小王講好,待小吳與仲介之委託期間屆滿後,兩人再相約為私下交易,以省仲介費,是否可行?

2017年4月21日 星期五

房東不來修繕房客可以拒繳租金嗎?

小王在年初租了一間公寓,使用久了屋頂出現漏水、浴室牆壁漏水等問題,小王向房東反映,房東卻是相應不理,小王一氣之下決定不繳房租以示抗議。小王這樣做是否妥適?

2016年9月26日 星期一

建商任意停工住戶可否求償?

             小史日前看準桃園航空城的商機,在該地段投資一棟預售屋,小史與建商之契約載明:

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

面對一案建商之求償問題

     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榻,造成多人傷亡,也爆出該案建商疑似為「一案建商」,即蓋完一棟房子公司就結束營運。甚至據統計,全台灣800萬戶的建案當中,至少有200萬戶出自一案建商之手。

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

房客提前退租要付違約金嗎?

小美剛在內湖找到一個新工作,隨即找了一間中意的房子租下來,租期1年,小美並付了2個月的押金。在住了1個月後,公司想決定派小美到大陸出差1年,小美想把握這個發展升遷的機會,就向房東表示要退租,房東卻說「退租可以,但押金要全數扣除當違約金」。小美認為很不合理,究竟房客提前解約要賠償違約金嗎?

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

法律觀念與工程倫理對土木營建業的重要性

[本文適合土木系學生(尤其是畢業生)、各位工程先進們閱讀]

謝彥安律師與王華弘老師於本文提出3個案例:「業主特殊要求、公司同儕競爭、學術論文刊載」,來呈現台灣在工程界常見「法律觀念與工程倫理」問題。


歡迎大家一同來觀摩反思。



(本文刊載在杜風電子報91期:
 ~請尊重著作權‧引用請註明原始出處~ 

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

違建買賣之法律爭議

近來由於柯市長憂及台灣的違建亂象,遂提及一項議題:「考慮讓以後有違建的建物,就不得進行買賣。」,此話馬上引發社會關注。茲值得探究者,現行違建是否可以買賣?買方可能擔負之法律風險為何?如就「有違建即不能買賣」立法上會遭遇什麼困難?本文簡要介析如下:

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

管委會收帶看費是否違法

近年來房地產蓬勃發展,仲介一個月帶看幾十組客戶進出社區的情況屢見不鮮,因此有部分社區的管理委員會認為,仲介帶看會增加額外的水電費支出,並且可能造成社區環境髒亂、噪音、侵害隱私等情況,管理委員會遂決議向仲介收取帶看費(或稱清潔費),每次(或每月)收取數百元到上萬元不等,所得收入納入公共基金。不過對仲介來說,在房屋還沒成交前已投入大量資源,如今還要多納一筆費用,著實難以負擔。究竟管委會向仲介收代看費是否合法?

2014年11月29日 星期六

不公平的定型化契約恐失效力

日前一則高等法院判決,內容為某賣方與仲介簽訂「委託銷售契約」,約定一銷售總價,嗣後仲介尋得買方願以高於約定總價之金額承買,買賣雙方卻未能簽訂買賣契約。仲介認為其已支出相當之人力資源成本,為賣方尋求成交機會,遂依委託銷售契約有約定「委託銷售期間內,委託人如拒絕以本委託條件(即約定總價)與仲介所介紹對象成交者,仍應支付服務費」之條款,訴請賣方賠償服務費。但法院卻以該條款為不公平之「定型化契約」,應為無效而判決仲介敗訴,引起房地產業的軒然大波。究竟何謂「定型化契約」?在什麼情況下「定型化契約」會無效呢?

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

隱瞞瑕疵是否會構成法律上詐欺

小明透過仲介阿德的介紹,向錢夫人買了一間中古屋。但沒多久天花板就出現混凝土剝落、鋼筋露出生銹等情況,經鑑定赫然發現買到海砂屋。小明發現阿德及錢夫人早已知情,但買賣過程中不論阿德或錢夫人,對於房屋是否為海砂屋卻隻字不提,小明是否可以主張自己受有詐欺?

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

了解不動產說明書的法律效力

許多人都聽過「不動產說明書」這個名詞,但上面的記載內容所代表之意義為何?卻常常一知半解。基本上,「不動產說明書」就像是買方購屋的護身符,如果能了解它所具備的法律效力,懂得捍衛自身的權利,就可預防買屋糾紛的發生。